衡水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安平縣委省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臨時停用并設臨時替代點的公示
衡水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安平縣委省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
站點臨時停用并設臨時替代點的公示
我市安平縣委省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于2017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該站點位于安平縣委機關辦公樓樓頂。現安平縣委、政府機關辦公樓樓體存在安全隱患,已為危樓,縣委辦已申請對樓體進行修繕。維修過程產生的大量建筑揚塵已嚴重影響該站點監測設備的正常運行,使得該站點點位代表性降低,監測數據已不能有效反映安平縣建成區空氣質量狀況,且影響時間較長。為保障監測數據的真實、有效,現申請臨時停用安平縣委省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并將安平縣教師進修學校辦公樓樓頂設為臨時替代點,與原點位屬于同一功能區,監測點周圍環境和采樣口位置符合《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試行)》(HJ664-2013)相關要求。
按《河北省環境空氣自動站設備臨時停用、更換管理辦法(暫行)》規定,現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歡迎廣大群眾通過信函、電話或直接到衡水市嘉利中心大廈711房間進行反饋。
聯系電話:2165952
衡水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6月10日